圖檔授權標示:
材質:紙
年代:1980年5月24日
歷史分期:1946~(戰後)
取得方式:捐贈
原收藏者:張俊傑
登錄號:KH2000.012.0234
藏品描述:周平德兩律師提出辯護 將不利人證物證全推翻。被告周平德的辯護律師謝長廷在辯論庭上,把不利於周平德的物證、人證全部推翻,謝長廷認為:本案所列舉的證物石頭、磚頭、木棍,並不能證明與周平德有關,人證方面,證詞明顯有問題,亦不足採信;另一辯護律師尤清,則認為以陸海空軍刑法起訴並不恰當,因為沒有一個被告是軍人。